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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发布通知 银行租券商席位进入交易所债市

来源: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3/31 8:59:54    点击数:412

  上市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的进程现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3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上市商业银行租用会员交易单元参与债券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上市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应租用交易所会员的交易单元来进行。

  《通知》称,上市商业银行参与本所债券市场,应当向本所会员租用交易单元进行,上市银行租用的交易单元仅能用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等。

  此外,《通知》还规定上市商业银行不得转租租用的交易单元,不得接受其他机构或个人委托代理买卖。

  申万证券研究所认为,《通知》的发布明确了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市的途径,使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能够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后续进程将有望较快推进。

  2010年10月,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但其中对于银行参与途径的规定存在模糊地带。上证所的这一通知则将参与途径加以明确,为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进一步铺平了道路。

  上市银行租用交易所会员的交易单元即指租借券商席位。记者从某上市银行金融市场部有关人士处获知,该行一直在做进入交易所债市的准备工作,目前该银行正与某券商洽谈租用席位的事宜,预计很快就可以正式入市交易。

  “现在银行进交易所债市基本上没什么障碍了,应该很快就可以实现。”上述银行人士说。

  深圳证券交易所28日发布通知称,为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将暂免收取上市银行所租用交易单元的使用费、流量费、流速费。此举也为商业银行入市打开了方便之门。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市场。1997年6月,为杜绝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商业银行被禁止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同年,监管层成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商业银行参与债券交易的主要场所。由于交易主体、投资品种、交易方式以及监管主体上的不同,两个市场处于割裂状态。而且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交易所债市规模也不断萎缩。

  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致力于打通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债券市场,重新引导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是主要的举措。这一方面有利于两个市场的联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的发展。

  目前来看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的进程与公司债发行的进程也相呼应。

  申万证券研究所指出,由于对无担保品种风险的承接力较弱,如果不引入银行,则交易所债市对于大规模高资质公司债的需求将可能衔接不上,进而可能影响到其后续发行。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后有望为公司债的放量提供强大的需求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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