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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强力打击非法证券交易

来源:湖南金属商会|金属商会|湖南钢贸商会|湖南钢贸|钢贸商会|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4/13 13:37:09    点击数:614

   日前,中盛怡和一案已经对受害人发还了钱款。当时冻结的钱款及财物变现后,依照约32%的比例向受害人发放,挽回了一定的损失。这是北京地区第一起按比例发还损失的非法经营原始股案件。中国证券报记者为此走访了北京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请他们介绍北京辖区打击非法证券工作的情况。

   强力打击 打防并举

   北京证监局局长王建平介绍,北京市“打非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一直对非法证券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在北京证监局的推动下,北京市公安局针对非法经营原始股的行为,于2007-2008年组织两次“打非”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北京辖区非法经营原始股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全部立案,已侦破案件占立案的90%,已判决非法经营“原始股”的案件15起,判决案件数量列全国第一,已判决案值约30000万元(含补充证据),涉及被害人近4000名。其中,“中盛怡和”一案案值约17000万元,涉及受损者2203名。经过审判,共有30余名罪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通过强力打击、打防并举,北京地区非法经营原始股的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10年仅有4起举报,无新增非法中介机构,且受理举报的犯罪事实均发生在2008年以前,“打非”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但是,2009年以来,非法或者违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活动开始增多,对于证据确凿的,北京证监局联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目前已经侦破“中国金融投资网”等8家不法机构涉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对于某些立案证据不足的信访事项,北京证监局则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协调投诉双方,力争以退款方式妥善解决。据统计,北京证监局已协调被投诉机构向客户退款36起,退款240余万元。通过依法整治,有力维护首都的稳定工作。

   “非法经营原始股案件的立案数量、侦破数量都位居全国前列。”王建平介绍说,据统计,近年来北京市“打非”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非法经营原始股共受理举报608件,举报人数978人,举报涉案金额22668万元,涉及中介机构85家,依法移送公安数量74家。其中,达到立案标准的39家全部立案,已经侦破35家,判决15家,判决数量位居全国各辖区第一。

   非法证券危害性大 欺骗性强

   “社会危害性大,欺骗性强,宣传手段极具蛊惑性,在法律适用方面十分复杂。”王建平表示,擅自发行股票和非法销售股票行为涉及违法金额巨大,参与投资者众多,大部分是中老年人或者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且该类犯罪分子处心积虑,在犯罪过程中挥霍、转移赃款十分迅速,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给社会安全和稳定带来极大威胁。

   绝大部分非法经营原始股的人员都受过类似传销的培训,鼓吹公司实力雄厚,成长性好,具备国家扶植产业概念,很快就要公开上市等等,因为国内上市的谎言容易戳穿,而到海外上市的真实性国内投资者很难查到,于是不法分子一般都告知投资者公司准备在海外上市,届时投资者将获取几倍至几十倍的投资收益。另外,也的确存在个别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外上市的情况,更使投资者对此类行为深信不疑,导致大量投资者上当受骗,其中不乏一些高学历的金融专业人士。值得注意的是,采取这种销售方式的公司即使在海外上市,一般也是门槛设置非常低的垃圾股市场,如某公司在美国OTCBB市场上市,股价仅为1美分,即使如此,国内投资者购买的股份由于流通性限制也不能参与交易,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王建平分析说,非法证券活动的成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客观上有转让需求,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据统计,目前全国有未上市股份公司数万家,此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客观上有流通、转让的需求,但是股权转让一定要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合法模式下进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普通投资者相关法律知识欠缺的弱点,通过虚假宣传,虚构材料等手段,达到欺诈投资者钱财的非法目的。

   二是非法行为的暴利是违法者的动力来源。擅自发行股票和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原始股的行为可以带来巨额利润。未上市股份公司成立后,个别股东通过转让股份可以获得巨额资金;一些中介机构在成都、西安等地以1元左右的价格收购未上市公司股票,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就能以4到6元的价格出售,轻易获取巨额利润。同理,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泛滥也是利益驱动所致。

   三是未上市股份公司良莠不齐,且游离于有效监管之外。目前,我国已上市股份公司不过2000家左右。其余股份公司绝大多数属于未上市公司,此类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的法人个体,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目前对此类股份公司尚缺乏有效监管机制,此类公司发展情况良莠不齐,加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其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社会公众均无从了解。事实上,北京、上海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某些机构非法代理转让的原始股,其源头公司往往是经营情况很糟糕,甚至已经是空壳公司,因此投资者入股此类公司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开创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先河

   “和公安机关联动是北京证券局打非工作的一大特色,开创了移送公安机关的先河。”北京证监局局长助理陆倩表示,北京证监局在“打非”方面的特色部署主要就是紧密联系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发挥公安优势,通过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对非法证券活动果断出击,专项打击,有力维护了北京地区的正常金融秩序。

   她说,以吉林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北京市“打非”协调小组沟通顺畅,协调配合,快速高效,是北京证监局“打非”工作的坚强后盾,是打非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组织保障。面对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隐蔽性和涉众性的特点,面对信访投诉来访人的不断增加和群体上访的出现,北京证监局通过实践摸索认识到,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主要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经触犯了刑法,只有公安部门才能直接、有效地将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因此,北京证监局在“打非”实践工作中,依托市“打非”协调小组这个高效平台,通过主动联系北京市公安局,建立了及时沟通信息的会商机制,又联合北京市公安局组织了两次为期三个月的“打非”专项行动,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中,北京证监局还发挥证券专业优势,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打非”行动,辖内“打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整治非法证券活动任重道远

   王建平介绍说,目前,北京地区非法代理买卖原始股的行为已经受到有力打击,通过强力打击、打防并举,非法经营原始股的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数据显示北京地区“打非”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非法证券咨询活动的蔓延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加大宣传,严厉整治,北京地区非法证券咨询活动的发生数量也呈下降趋势。据统计,2010年北京地区受理涉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举报31起,比2009年的54起同比下降43%,2011年1季度的统计数据同比下降趋势也十分明显。

   不过,证券期货领域其他非法活动呈上升趋势。由于北京地区金融市场相对完善,金融行为相对活跃,以股票、期货为载体的经济犯罪案件一直呈现多发趋势。在相关部门对非法经营原始股、非法证券咨询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下,“地下炒金”等疑似非法期货活动又不断攀升,给首都北京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重大隐患。

   王建平指出,下一步,北京证监局要继续稳步推进联席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并进一步探索法律救济等善后措施,力争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月21日,北京地区“中盛怡和”一案已对受害人发还了钱款,将当时冻结的钱款及财物变现后,依照约32%的比例向受害人发放,挽回了一定的损失。“美国第一联邦”案北京证监局也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对赃款采取了保全手段。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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