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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登公司下“通牒” 险资或痛失交易席位来源:湖南金属商会|金属商会|湖南钢贸商会|湖南钢贸|钢贸商会|湖南金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2/7 9:02:40 点击数:722⊙记者 黄蕾
保险机构独立交易席位之争或将落槌,交易成本提高成一道绕不过去的坎。 据保险业人士透露,继去年发布两个相关文件后,近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再度下发《关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有关开户、结算等事项的通知》,被市场解读为收回保险机构独立席位前的最后“通牒”。 保险独立席位之争始于2011年。去年8月和11月,沪深交易所及中登公司分别向各大券商及保险公司下发《关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补充说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前两份通知的核心是,保险机构应退出自有交易席位,而转投券商交易通道。其逻辑是保险机构并非交易所会员,拥有自有席位悖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中 “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的规定。 目前部分险企手握的自有席位,系多年前获特批所得,彼时恰逢股市“极寒”,险资作为救市的一股力量被资本市场寄予厚望。 不甘于被“过河拆桥”,保险业就自有席位提出“新老划断”建议。市场也在等待相关部门之间的最后协商结果。 然而,此时中登公司下发最后“通牒”,彻底断了险企的上述念想。 某保险机构人士告诉记者,通知给予一段过渡期,即要求拥有独立席位和交易单元的保险机构于2014年底前逐步退出,并向沪深交易所出具书面承诺函,同时抄送中登公司。 而对于不出具承诺函的保险机构,将取消其在备付金方面的优惠。具体如通知中所述,“对于未出具书面承诺函的保险机构,自2012年1月4日起,其通过直接持有的两所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交易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其结算参与人在中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内存放的资金应不低于该保险机构通过该结算参与人进行结算的交易单元(不包括债券专用交易单元)当日买入金额的100%。”(下转封六) 作者:⊙记者 黄蕾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录入:dzm 责任编辑:d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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