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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可按资产分成四类来源:湖南金属商会|金属商会|湖南钢贸商会|湖南钢贸|钢贸商会|湖南金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3/13 14:43:24 点击数:519本报讯(记者马文婷)正在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昨天对记者表示,商业银行可根据资产规模分为四类,分别为特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型商业银行和小型商业银行。
其中,特大型商业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具有明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闫冰竹认为,目前中国银监会仍沿用央行履行监管职责时期形成的分类方式,根据各商业银行的成立方式,分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这种按照历史出身进行分类监管的模式,已经不能有效体现监管政策的导向作用,也难以发挥监管政策对银行业风险防范的功能。 作者:马文婷 文章录入:duqingfa 责任编辑:duqing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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