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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冶集团确立经营管理工作重点

来源:湖南金属商会|金属商会|湖南钢贸商会|湖南钢贸|钢贸商会|湖南金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4/6 9:47:51    点击数:477

3月31日,中国华冶集团召开在公司季度工作会,总结了去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要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共同谋划公司2012年度经营管理工作,为企业做强做优、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会议确定,今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要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建造合同执行为抓手,以预结算管理为重点,以过程控制为核心,以清欠为目标,全面提高公司合同执行力和履约率,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第一,加强合同管理,严格防范合同风险。

一是抓好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的签订水平,实现公司利润最大的目标,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保证公司经济利益。二是提高合同质量,严格把好合同评审关,对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不予办理。在提高合同质量的基础上,把防范合同风险的关键放在合同签订环节,合同条款中要加上“二八六条款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三是分包合同管理要严格履行公司的相关文件规定,尤其是对直属项目部的分包合同要严把评审关、质量关、风险关,将分包合同的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强化建造合同执行,提高过程控制水平。

一是每一项建造合同签订后,都应及时编制出预计合同总收入,预计合同总成本,并以此为基础,监控建造合同执行。对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的测定,要抓基础、要细化,使其对建造合同执行真正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尤其是新签合同,必须完善基础资料,有序执行建造合同。二是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及时编制月度预算,并经业主签证。同时,对遗留已完未结工程抓紧清理。经过1-2年的努力,将已完未结项目和金额降低到一个合理程度。三是抓好建造合同月报表的编制及汇总工作,及时掌握和传递信息,满足公司对执行建造合同情况的需要,做到数据真实、信息准确、报送及时。四是执行建造合同必须强调合同履约率意识。对分包商也应认真履行分包合同,包括支付比例、收取保证金、工期质量等。公司将在二季度组织专项检查,督导建造合同执行和过程控制等方面的内容,推进建造合同的执行。

第三,关注信息化管理,发挥好“龙头作用”。

建造合同立项是信息化工作的龙头,各级造价人员要将项目立项后的基本数据,快速、准确、完整的录入,各单位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领导要亲自督导,实现一次录入成功。

第四,加强清欠工作,积极回笼货币资金。

各单位必须设置清欠部门、设置专职人员,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清欠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增加调度频次,推动公司清欠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要责任落实。二是要强化一把手责任。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将责任传递到项目或个人。四是要强化考核。要按责任书严格考核,层层考核、层层兑现。五是要增强依法清欠意识。

第五,做好预、结算工作,增强过程控制能力。

今年要从落实部门职责抓起,按部门职责去安排,去履行。重点要关注的内容:结算依据是否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计算;造价人员是否按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对预算进行了调整;对建造合同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调整等。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对分包项目的结算抽查率今年必须要达到20%以上,并要认真做好结算抽查记录。加强过程控制,一是要注意在施工过程中,在没有接到业主的书面变更或设计修改通知时,不安排施工变动。二是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都需要找业主事先签证,做的万无一失。三是做好施工日志的管理与记录。

第六,加强三类人员、四项业务集中管理。

一是贯彻执行公司经(2011)7号文件规定,把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委(撤)派制度落到实处;建立造价人员管理台账,实施动态化管理;坚决杜绝“有委派、无撤派,一单定终身”的现象发生。二是各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管控能力;对项目造价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督导、协调、业务指导、预结算审核、定期检查。三是经营部门要“走出去、下基层,传帮带、办实事”;要以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为主导,以过程控制为核心,不断规范基础工作,不断提升经营质量。第七,提高造价人员综合能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在充实预算、造价人员的基础上,必须抓好预算、造价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造价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保守商业秘密;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在工作中,要发扬传帮带的良好作风,将新人带进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要给责任、压担子,要定期检查指导,帮助他们快速成长,使他们适应工作,能够担负岗位职责。打造出一支业务熟悉、作风过硬,敢打硬仗的造价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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