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nsteel.cn/ 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欢迎您

深圳企业不缴公积金将影响信贷 法院可强制执行

来源:湖南金属商会|金属商会|湖南钢贸商会|湖南钢贸|钢贸商会|湖南金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5/16 10:26:38    点击数:1546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召开的全市住房和建设工作会议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了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缴存扩面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将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规信息还将被纳入信用征信系统,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发放。

  责任书要求,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缴存扩面工作,督促各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对于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依法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以及少缴住房公积金、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虚假填报职工缴存基数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催建催缴、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其违规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或者系统,并将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同时,该单位违规信息还将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建立的深圳市借款企业风险预警系统和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建立的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该单位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将会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的信用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其中,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对该企业的信贷发放。

  今年深圳将加大力度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强化住房公积金保障力度,继续扩大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新增个人开户数30万,新增归集资金260亿元。(南方日报记者 李斌)

文章录入:dzm 责任编辑:dzm

本信息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部分内容摘自互联网,如果给您造成不便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