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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业新政在即来源:湖南金属商会|金属商会|湖南钢贸商会|湖南钢贸|钢贸商会|湖南金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11/13 8:29:46 点击数:2242[导读]监管部门拟对同业资产加大计提拨备,进行比例限制,进一步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可能叫停买入返售三方协议。 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9号文”突然再现市场。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8号文)对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下称“非标”资产)业务做出规模限制后,业界一直预期,监管迟早会涉及到“非标”资产更为严重的银行同业业务。但是,半年来,传说中的9号文“只闻楼梯响”。 11月6日,银监会内部人士指出,有关规范同业业务的管理办法(业内称之为9号文)接近成熟,有望近期推出。文件名为《商业银行同业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核心在界定和规范同业业务。比如,拟对同业资产进行一定比例的限制,加大计提拨备,进一步管理“非标”资产,买入返售《三方合作协议》或被叫停。 “非标”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等。 财新记者获悉,银监会近日内部开会明确了文件的框架性内容,具体条款还在修改中。 监管层态度明确,内容直指同业。消息一出,市场震动。11月5日早间,沪深两市银行股跳水,领跌大盘。盘中平安银行(000001.SZ)、兴业银行(601166.SH)一度下挫近4%,中信银行(601998.SH)、浦发银行(600000.SH)、民生银行(600016.SH/01988.HK)也一度跌逾2%。午间休市后,银行股逐步走高,但整体仍呈跌势。6日,银行股全盘再绿,平安银行跌幅逾3%,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600015.SH)、宁波银行(002142.SZ)跌幅逾2%。 从市场反应来看,股份制银行受影响较大,概因中小银行在同业业务上行为更激进(相关报道见本刊2013年第29期封面报道“同业解连环”)。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文件由监管大行的银监会监管一部牵头。“大行资金充足,在同业市场中多属于资金拆出方,管好大行,中小银行自然就跟着没法做(同业业务)了。” 业内人士分析。 “大家对监管层出台规范同业的政策都有预期,但是没想到会在最近推出。”一位外资券商银行业分析师指出。6月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紧张,同业风险浮出水面。彼时业内预期,监管机构将对同业业务出台更严厉的政策。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文件筹划已久,从年初就已在研究。他建议,监管层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管理同业风险,疏堵结合,否则同业业务仍是银行进行会计科目调整的游戏。 “非标”难克 即将推出的同业业务管理办法,是继银监会3月27日推出8号文之后,对银行“非标”资产的进一步管理。 “非标”资产因规避监管而收益较高,因背靠银行信用而给人刚性兑付的印象,因此成为近年来社会融资中最活跃的资产。 银监会人士指出,很难对银行自营资金投向“非标”资产及理财资金投向“非标”资产进行统一监管,并设定额度。他坦承,即使文件出台,也很难限制“非标”资产比例,“银行还是可以走通道、代持,或是换到其他科目下”。 8号文对理财资金投向“非标”资产做出规模限定,设定为理财产品余额为35%的上限,或不得超过银行上年度总资产的4%。同时要求理财资金和投向一一对应,做到每个理财产品单独建账、管理、核算等。 9月14日,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公开表示,银行在理财产品的投向中,标的为“非标”资产的已降至29%。除此,投向风险较大的另类资产如股权类资产的占比很低,不超过总规模的4%;投向债券市场及货币市场的资产占比近40%;投向银行存款的资产占比20%。 据各银行年中报的披露情况,多数银行“非标”资产占比位于35%的红线以内,但高于29%。如工行、建行、农行的“非标”占比分别为 33.98%、30%和32%,部分股份制银行“非标”占比近50%,离监管要求仍有很大距离。 银监会于7月底下发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自查并且上报截至2013年7月末对8号文的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包括了信息披露、一一对应、尽职调查、代销机构产品、是否存在隐性担保等九大项目。 9月26日,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2013年全国股份制银行行长联席会议上表示,银监会将进一步细化8号文在关于理财业务规模控制、期限错配、风险防控方面的监管措施,并称“个别银行对8号文的监管要求落实不到位,例如非标投资没有完全比照自营贷款进行管理;通过做大分母、账户转换等方式来达到非标资产的比例要求,没有真正消除风险”。 目前,多家银行仍有足够的动力,将理财资金投向“非标”资产。 10月21日,多家银行推出“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即银行发行理财资管计划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后者投资企业项目。银行想借此工具将“非标”资产标准化,但由于缺乏法律主体地位及相应的制度安排,该工具无法有效解决刚性兑付、去通道化风险等问题,流动性不强、规模有限,很可能成为银行应对“非标”达标而采取的过渡性措施。 信贷资产证券化被认为是盘活商业银行资产存量、调节风险集中度和资产负债表的有效工具,也被认为是化解当前银行理财、银信合作、银证合作等“非标”资产风险的出口。但目前仍有严格的规模控制,且相关制度条件还不完善,至今发展缓慢。 “有了资产证券化这个工具,影子银行的规模不至于膨胀太快。” 海通证券人士认为。 “其实,只要信贷资产证券化放开额度限制,‘非标’业务就会逐渐消融”,前述银监会官员表示。 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也认为,“政府应因势利导,在基本的制度上去做要求。比如说卖者有责,风险买者自负,信息披露如何规范,产品如何更加标准化,如何做好资产证券化等。” 界定与规范 银监会内部人士向财新记者确认,银监会即将出台的文件核心是界定和规范同业业务。 11月5日,央行发布《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用专栏形式首次详解同业业务,警示同业业务风险。指出“标准化、透明度”应作为规范和加强同业业务管理的抓手。 业内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近期推出的银行理财资管计划、即将推出的同业大额可转让存单(NCD)均给银行在利率市场的创新业务“开了正门”。 央行的报告首次厘清了同业业务的概念:“同业业务是商业银行之间及其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行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借款等。” 名目众多的同业业务,几乎都是在监管套利,目的是为了规避监管资本要求、拨备成本、绕开存贷比等硬性规定。 央行报告指出,银行通过在会计准则上做科目游戏,对信贷额度进行表内表外腾挪,造成信贷扩张,具有货币创造功能,间接推升广义货币(即M2)增速。以往M2的主要来源是贷款及外汇占款,但是近两年同业业务发展迅速,同业渠道在货币创造中占比上升。 “商业银行实际上向非金融企业提供了类似于贷款的融资,但是通过一定的会计操作,将这些业务在资产方记录为同业资金运用科目(不计入贷款),在负债方记录(派生)为非金融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从而实现了货币创造。”央行报告指出,可能的操作方式包括了“买入返售银行承兑汇票”“同业代付”以及“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等等。 该报告指出,部分商业银行还利用同业业务开展类贷款融资或虚增存款规模,加大了流动性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果。 “银行资产的扩张非常依赖同业业务。”标准普尔资深董事廖强曾对财新记者指出,同业业务的快速扩张给流动性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 由此,文件可能要求,各银行从风险控制上,加大同业业务的计提拨备比例。这意味着,表内投资及各类担保,都需按照表内同类型业务标准计提拨备,目的是用资本约束信贷“假出表”。 加大对同业业务计提拨备的要求,则是在业内预期的合理范围内的。对现金流的影响,将纳入流动性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买入返售秘密 在新的监管政策下,买入返售《三方合作协议》因规避监管成本、存在隐性担保等问题,或被叫停。 由于风险权重低,在同业业务中,买入返售业务成为银行最常见也最受欢迎的操作。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可以是债券、票据、信贷资产、应收租赁款和信托受益权等。 银行同业资金通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方式或转让信托受益权,或继续进行票据卖断回购业务,进行资产表内外腾挪,绕大规模,与监管政策赛跑。 一般而言,过桥企业与银行A、银行B签订《三方合作协议》,银行A通过过桥企业将贷款或贴现票据等资产出售给过桥企业,过桥企业发行以这些资产为标的的理财产品,银行B将资金提供给过桥企业,产品登记为银行B的资产,再以“卖断+回购”的方式将产品转售给银行A。等产品到期时,银行A进行回购,登记为银行A的买入返售资产,产品又成为银行A的资产之一。这种操作循环往复,甚至过桥多次,牵涉机构也可更多。 “实际上这是会计的差错处理,还不是一般的会计操作。”锦林资产金融分析师倪军指出,银行A与银行B的科目不匹配,“实际上的贷款放到了同业项下,风险权重从100%降至25%”。同业风险权重为三个月以内20%,三个月以上为25%,而一般企业贷款风险权重为100%。 “卖断协议在表面,回购协议放在抽屉里了。”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往往银行A与银行B之间会签订“抽屉协议”做隐形担保,银行间紧密的关联性,增加了系统性风险。 以信托受益权为例,企业找到信托公司融资,信托公司发行单一信托计划,由银行B出资买入,“民生、兴业基本上就是这个角色,一笔收益会有6到7个百分点的收益。”一位民生银行同业部人士说。银行A与银行B签署抽屉协议,由银行A回购;同时还会出现另一企业,给协议盖公章,以保护银行A 的身份。 风险在于,一旦出现违约或“假公章”事件,风险瞬间暴露。8号文已有要求,银行不得为“非标”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前述民生人士指出,从9月底开始,民生银行内部全面叫停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原因也在于业内已有违约事件。 对于叫停《三方合作协议》,业内人士并不意外,也不足为惧。“三方一起签协议的形式已经不流行了,有很多种形式。”一位信托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文件类似于8号文,即银监会能够以规模限制的要求,把信托受益权总量限制在一个盘子里,“或许还有点效”。 上市银行的三季报显示,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多数银行为2000亿元左右,“同业之王”兴业银行达9288亿元,远超其他银行规模,较年初涨17.0%;农业银行位第二,达7548亿元,较年初下降7.0%;民生银行达6762亿元,较年初下降7.7%。同时,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及中国银行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激增,规模分别达2173亿元、3089亿元及2033亿元,涨幅分别为214.6%,188.8%及107.4%。 此外,部分银行还将买入返售计入应收账款项下,典型的“做大分母,账户转换”,以达到财报上的去杠杆。对此倪军指出,应收账款可以规避贷款额度及存贷比监管,但由于应收账款属于银行自营资产,风险权重将升至100%,并不能规避资本监管。上市银行的三季报数据显示,多数银行的应收账款增幅惊人。招商银行应收账款资产由年初的322亿元升至1654亿元,涨幅逾400%;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应收账款资产较年初增近250%;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应收账款资产较年初涨幅也近200%。 信托受益权凭证 据银监会人士透露,银监会拟引入信托受益权凭证,推进信托受益权进交易所,由此信托受益权可估值、标准化。“非标”资产的大部分问题也就可以解决。 类似于银行资管直营,该方案也相当于在市场“另起炉灶”,因此监管机构内部也仍在讨论此举是否合适。 信托受益凭证,是指信托机构为募集资金而向投资者发放的表明受益权之特别凭证。信托受益凭证的产生主要是为了便于标准化的交易。信托行业一直在呼吁引入信托受益凭证,使信托受益权变成标准化产品合约。 与银行资管直营的不同在于,信托的法律地位可保证信托作为真正的SPV(特殊目的载体)隔离主体,对银行而言,信托受益权凭证相当于持有债券,也不存在银行担任风险兜底的问题。 民生银行同业部人士指出,目前信托受益权无法自由流转,所以单一资金信托十分火爆。 据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9月末, 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10万亿元,单一资金信托占比71.28%。 目前, 信托受益权凭证在很多信托公司内部可实现流转。“信托受益权转让是要收取手续费,转让手续费一般是转让信托本金的千分之二或千分之三。”北京一家信托公司信托经理向财新记者透露。 “北金所一旦建立起信托受益权凭证二级市场,手续费会比在信托公司内部流转便宜。”前述信托经理说。 一家中型信托公司从业人员指出,信托行业在向主动管理型转变,将越来越多地发行集合计划,也就具备了议价能力。 “两个政策一齐出来的话,真不知该笑还是该哭。”一位信托从业人士表示,同业业务管理办法极有可能先于信托受益权凭证,由此,信托与银行的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可能会被压缩。 值得注意的是,此举也并不能完全解决同业业务的问题。信托受益权只是银行进行同业业务工具的一部分,除此还有票据、委托贷款等工具。 “对同业业务进行规范,符合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曾刚认为,目前同业业务的风险主要是流动性风险与信贷风险,前者由《流动性办法》进行管理,通过调整流动性指标来对同业业务的风险进行调整;后者不应该按照会计科目进行调整,更重要的是纠正扭曲的信贷行为。 同业业务的“各种创新”很大程度是为了绕开存贷比限制。这一比例直接捆住了中小银行的手脚,他们因此认为存贷比滞后于现实,呼吁取消存贷比。银监会最近表示,高度重视改进存贷比监管的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并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 在同业业务上,银行不断与监管博弈。一位银行资管部人士如此解释:“监管永远是滞后的,何时制度才能预先准备好呢?”他认为,应为银行同业这一“疯长”业务提供软着陆的机遇。 本刊记者杨璐、 刘卓哲对此文亦有贡献 文章录入:dzm 责任编辑:d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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