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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慈悲归慈悲 让法律归法律来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2/26 10:27:20 点击数:1486
城中媒体报道,广州弃婴岛开放未足一个月,已接收弃婴过百,是其他试点城市接收弃婴童数量的数十倍,令广州民政部门倍感压力,前两天,弃婴岛甚至出现首例死婴被弃,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刑拘了女婴生父。 广州自从弃婴岛建成之初,就饱受争议。有人质疑设置弃婴岛是否有违初衷好心办坏事,变成了鼓励遗弃婴儿,更有人认为这是政府为面子而设的政绩工程。让人尴尬的是,如今民众耳熟能详的“弃婴岛”,大名原为“婴儿安全岛”。这个“岛”实际上是在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里一座钢架结构、红瓦灰墙的小屋,这座专门用于救助被弃婴儿的小屋,里面各种设备齐全,每天都会进行紫外线消毒,屋内的空调也将持续保持在28℃左右,据称这是最适合婴幼儿肤感的温度———这些细节,无一例外印证了广州市福利院负责人徐久的观点,“开设弃婴岛的原本意图是生命至上,保护弃婴的弱小生命,并不是鼓励遗弃”。遗憾的是,或许是受民间叫法的影响,连徐院长都不由自主使用了“弃婴岛”这一称谓。实际上我认为,讨论“婴儿安全岛”去留问题之前,我们应该先给这座生命岛屿正名———毫无疑问,“婴儿安全岛”比“弃婴岛”更加贴切,因为前者彰显的是生命至上、儿童至上的理念。广州有了这座“岛”,是走向以人为本城市的重要一步。若论弱势群体,世界上恐怕没有比残障婴儿更为弱势的群体了。婴儿安全岛的设立,是我们的城市给予这些不幸孩子最后的生机! “婴儿安全岛”开放不足一月即接收弃婴过百,因此遭受变相鼓励遗弃婴儿的质疑。我认为,这样的质疑并未足够尊重事实,缺乏基本逻辑。据统计,去年一年,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接收了300多名弃婴,99%都是先天残障。也就是说,弃婴现象在先,婴儿安全岛设立在后,即使无岛,弃婴依然是社会现实,何来“变相鼓励”?婴儿安全岛设立伊始弃婴数量激增或许只能给人以推论的空间——— 在建岛之前,每年不知道有多少先天残障的弃婴下落不明!从常理来说,因为有婴儿安全岛就有更多父母把生下来的残障婴儿扔掉,而没有这个岛他们就把孩子留在家里自己抚养,这无论如何从逻辑上讲都是不成立的。正如网上有人所言:如果父母是人渣,有没有婴儿安全岛,他们都是人渣。 民政部门在这场舆论风波中的处境自然是进退两难。这从婴儿安全岛监控方式的微妙变化中可见一斑。广州婴儿安全岛在建岛之初,并未设置摄像头,当初民政部门对外的解释是:不装摄像头是因为“重在救生命救孩子”,而摄像头实际上也无法达到威吓遗弃行为的成效。不装摄像头,意味着民政部门并不打算追究弃婴行为,说明他们比任何人都清醒,社会存在遗弃现实。然而在安全岛不断收到弃婴甚至达到日均一婴的情况下,在舆论压力下,婴儿安全岛前近日竖起了“弃婴违法”的警示牌,并宣告“你已进入24小时治安视频监控范围”。显然,这一举措意在“威吓”——— 尽管效果可能相当微弱。 死婴事件发生后,民政部门更是完全乱了阵脚。媒体报道,福利院加派保安、增设视频监控,广州市民政局更是要求,福利院要对试图遗弃者进行劝离、劝阻,甚至报警处理。民政部门还表示,将出台措施遏制恶意遗弃行为。这里不得不提遗弃婴儿所触及的法律问题。按照我国法律,父母遗弃子女,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判处3—7年有期徒刑。如果被遗弃的婴孩患有重疾,而父母没有及时送治,却将其送到弃婴岛,最终致其死亡,父母还将涉嫌故意杀人罪。然而,既然涉及罪与非罪此罪或彼罪问题,这就是司法范畴的事情了,福利院作为民政局管辖的社会慈善机构,对于这一点可以作为的空间实际上很小。我认为,作为国内“婴儿安全岛”的先行者,广州民政部门尤其是社会福利院虽然承受了不少压力,但大可以秉持“儿童至上”“生命至上”的初衷,坦荡将婴儿安全岛进行到底。不妨将法律问题交给司法部门,让慈悲归慈悲,让法律归法律,如何? 文章录入:dzm 责任编辑:d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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