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nsteel.cn/ 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欢迎您

渣打银行涉嫌误导遭客户投诉 深圳银监局已受理

来源:湖南金属商会|金属商会|湖南钢贸商会|湖南钢贸|钢贸商会|湖南金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2/24 14:13:11    点击数:1136

  导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一份客户致电渣打银行客户经理的咨询录音材料,在录音中,客户经理表示,如果贷款20万元以上,一万元贷款平均每月还款利息69元至72元,按照贷款期限的长短波动,这是标准的官方说法,而没有月利率和年利率的说法;此外,一般需要客户提供消费凭证,如果提供不了,可向银行购买消费凭证,仅需300元即可购买一张10万元消费凭证。

  见习记者 谢水旺 上海报道

  近日,李先生等渣打银行客户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反映,渣打银行客户经理在销售“现贷派”无担保个人贷款时,在贷款利率以及消费凭证提供方面“存在误导嫌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其他客户也反映过遇到类似情况。目前深圳银监局已受理了李先生的投诉。

  对于客户的投诉,渣打银行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收到客户投诉后,我行十分重视,于第一时间积极与客户沟通,并展开自查。目前的调查结果表明,我行对该客户的销售过程、售后管理符合我行内部制度及监管相关规定。”

  “在合同文件签署前我行已明确告知客户,包括利率情况、每月还款金额、可接受消费凭证类型以及客户需及时提供消费凭证等要求。同时,客户本人签署的贷款合同文件上也明确包含上述内容。”渣打银行表示。

  两大争议:利率和发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渣打银行官网了解到,“现贷派”无担保个人贷款为消费贷款,最高可贷50万元,最长期限为5年。在该产品介绍中,渣打表示,目前无担保个人贷款通行月利率为1.75%。

  李先生介绍,其于2013年初向渣打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现贷派”,客户经理刘某负责销售,对其称贷款年利率为11.66% ,月利率为0.97%。但李先生表示,刘某要求其在合同上填写的建议利率为月利率1.65%,并称实际仍按照年利率11.66%计算,而刘某在合同上填写的年利率为19.8%(前述月利率1.65%乘以12)。李先生认为,渣打银行客户经理蓄意误导贷款利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了客户经理刘某,刘某婉拒了采访,表示可以联系渣打银行公关部门。

  对此,渣打银行表示:“我行严格遵循贷款合同,执行合同约定的利率。我行无担保个人贷款的年利率计算方式为约定月利率乘以12。”

  据李先生介绍,当时,其申请了5年期22万元贷款。渣打银行要求,客户应在贷款发放后90天内向渣打银行提供贷款用途凭证,如发票或列有明确商户信息以及具体消费记录的渣打银行借记卡POS签购单。

  李先生称,贷款前,他曾与刘某确认茶叶购买发票是否可行,刘某表示可行,但不能在合同上直接写茶叶,应写电器类,后加“等”字,以代表茶叶。据李先生提供的录音材料显示,刘某承认说过茶叶发票可用一事。

  在渣打银行向李先生发放贷款大约90天后,李先生向另一位客户经理龙某提交茶叶消费凭证,遭到龙某拒绝,李先生因此要求提前还款,龙某表示需要加收5%的提前还款手续费,对此李先生不同意,要求还回贷款本金、免收利息。但因李先生未能提供消费凭证,渣打银行对其加收罚息。

  对此,渣打银行表示:“该客户所签署的贷款申请书上明确提到其贷款用途为旅游及购买家电类消费。但贷款发放后,该客户未能按时提供对应的消费凭证。我行主动联系该客户并正式发送了《提交贷款用途凭证通知书》进行提醒,该客户仍始终未提供对应的消费凭证。因此,我行根据合同约定向该客户发送了《加收罚息通知书》并计收了相应罚息。”

  据李先生表示,自2013年4月至2016年2月,渣打银行累计在李先生的还款账户中扣款238560元,目前仍有待还金额140781.2元。不过,该数据还未获得渣打银行核实。

  深圳银监局已受理该客户投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上述情况并非个例,申请渣打银行“现贷派”的其他客户也反映遇到类似情况(指在贷款利率以及消费凭证提供方面存在误导嫌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一份客户致电渣打银行客户经理的咨询录音材料,在录音中,客户经理表示,如果贷款20万元以上,一万元贷款平均每月还款利息69元至72元,按照贷款期限的长短波动,这是标准的官方说法,而没有月利率和年利率的说法;此外,一般需要客户提供消费凭证,如果提供不了,可向银行购买消费凭证,仅需300元即可购买一张10万元消费凭证。

  对于可向银行购买消费凭证一事,渣打银行表示:“我行无担保个人贷款为消费类贷款,不可用于投资股市、房市或进行其他权益性投资等。消费凭证作为贷款实际用途的依据,是我行要求客户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更好落实监管法规要求。我行明确要求客户提供真实反映其所贷资金用途的消费凭证,并明确禁止任何银行人员为客户提供虚假消费凭证。”

  不过,这可能只是部分客户经理的行为而不是渣打银行的行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客户身份联系渣打银行客户经理,其咨询过程并未经历李先生等客户所反映的上述问题。

  李先生已向深圳银监局投诉,且于1月26日收到深圳银监局《信访事项受理情况通知书》称:“经研究,我局受理您反映的关于"渣打深圳在贷款利率以及消费凭证提供方面存在蓄意误导且在借款期间擅自提高您贷款利率"问题,并将就其是否违反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情况展开调查。待核查完毕后,我们会将核查情况书面告知您。”

  最终还要看深圳银监局的调查结果,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渣打银行和李先生处获悉,深圳银监局正在调查中。李先生表示,60天内深圳银监局会有回复。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