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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4/3 13:41:15 点击数:653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第三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拟于2019年3月28日举行换届选举和论坛交流活动,为切实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谐稳定、团结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稳妥地进行本届换届选举工作,选准配强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商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展示商会的整体形象和风采,为商会服务质量的提升、服务功能的拓展以及商会的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换届工作机构及职责 经商会理事会提名并通过,由商会换届前在籍的理事、会员代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承办商会换届的具体工作。 1、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构成: (1)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9人组成,领导小组组长为商会第三届会长,副组长为商会第三届副会长、秘书长,成员为副会长代表、理事代表、会员代表组成,名单提交理事会通过,监事会列席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重要的决策会议。 事会列席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重要的决策会议。 (2)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具有熟悉商会现状,对商会的发展具有清晰的建议和思路,具有行业、职务代表性。 2、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起草《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换届选举办法》和《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商会章程(修订案)》、《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修订案)》,报理事会审议。 (2)审核确认会员会籍,并向理事会报告。 (3)根据会员的自荐和推荐,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提出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即会长、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成员即监事长、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理事会审议后,呈报上级主管机关。 (4)对本届商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书面报告,经理事会审议后报上级主管机关、注册登记机关,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5)筹备召开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第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具体组织实施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6)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后,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终止。 三、 商会机构设置及任职条件 1、本商会理事会设理事150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本商会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本商会会长(理事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本商会设置会长1名、执行会长2名、常务副会长(专业委员会会长)7名、副会长41名、秘书长1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4、担任本商会理事应具备以下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思想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公益事业心。 (3)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社会形象好,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责任心强,能履行理事职责,发挥表率作用。 (4)入会以来,能严格履行会员义务、模范行使会员权利,无违背章程、拖欠会费、无多次不参加商会活动行为。 (5)上一届理事会成员自愿留任的。 5、担任本商会会长、专业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社会形象好,能够代表行业良好形象,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3)热心商会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能够严格遵守和执行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章程及规章制度,在贯彻商会决议中发挥表率作用; (4)入会以来,能严格履行会员义务、模范行使会员权利,无违背章程、拖欠会费及其它影响商会形象的行为;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会长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湘注册,由上一届副会长或以上单位产生;专业委员会会长由上一届副会长或以上单位中产生。 6、担任监事长、监事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坚持原则,工作务实,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3)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4)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 1、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在籍会员均享有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理事会理事、副会长、专业委员会会长、会长和监事会监事、监事长的自荐权、推荐权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2018年11月1日-11月15日,换届选举候选名单进行自荐、推荐、研究 、确定。2018年换届选举采取会员在商会发布换届工作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荐申报并填写《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申请表》,逾期未向选举委员会填表报名视为弃权,根据自愿由选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籍会员也可经被推荐人同意,由3人以上会员联名填表向换届选举委员会推荐监事、监事长、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专业委员会会长、会长候选人。 3、2018年12月12日-12月20日,完成所有换届选举材料审议和定稿。商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在自荐报名截止后,负责对自荐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集体审核,经充分酝酿,集体表决,提出《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商会会长、专业委员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监事会监事长、监事候选人名单》,汇同《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章程(修订案)》、《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修订案)》、《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财务审计报告》一并向理事会汇报。 4、2018年12月20日-12月30日,完成所有换届选举材料向主管单位的申报。理事会对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提交的《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会长、专业委员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监事会监事长、监事候选人名单》、《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章程(修订案)》、《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修订案)》、《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财务审计报告》、《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换届选举办法》,集体研究通过后向上级主管机关和注册登记机关报告。 5、2019年3月28日,召开湖南省金属材料商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商会年会及论坛同时举行。 6、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工作在上级主管机关和注册登记机关湖南省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下,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负责对参会代表选举资格的审查并通知选举人、被选举人按时到会。 (2)从会员(非理事、监事候选人)中提名推举监票人1名、唱票人1人、计票人1名,由会员大会通过。监票人负责对候选人简历的审核、印发和选票的审查、及对有效选票的认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有选举权,无被选举权。 (3)选举委员会监督核实会员缴纳会费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未缴纳会费会员应依照现行会费相应职务标准缴纳会费至商会账户,缴清会费为拥有会籍的标志,未缴纳会费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逾期未按上述要求预交相应职务会费者视为放弃该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具有参加会员大会资格条件。 (4)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得票超过有效投票半数以上则通过当选。特殊情况可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 7、新一届理事会议选举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专业委员会会长、会长。担任专业委员会会长除具备担任理事、副会长的基本条件外,应保证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商会相应会议,承担商会相关工作。 8、新一届监事会选举监事长。担任监事长除担任监事的基本条件外,应保证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商会相应会议,履行相应职责。 9、商会秘书长选举产生后,为理事的当然成员,经新一届会长办公会研究后正式聘任,其职责按商会章程履行。 10、新当选的商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应在新一届商会领导班子就职典礼上进行宣誓,发表履职承诺,在新一届商会工作中接受广大会员监督。 五、 附 则 1、本办法自第三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本届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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