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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将加大对非法网络炒汇的监管打击力度 参与网络炒汇或为其提供服务均违法

来源:湖南金属商会|金属商会|湖南钢贸商会|湖南钢贸|钢贸商会|湖南金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8/11 12:20:24    点击数:238

每经记者 边万莉    每经编辑 易启江     只要缴纳一部分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就能按照一定的杠杆倍数将保证金金额放大,等待持续高额分红。同时,介绍他人参与网络炒汇还能从中抽佣,甚至还有无限额返现、免费旅游。最重要的是,平台自称有国外从业资质、投资专家操盘,还推出“隔离账户”“资金保险”等概念,看似合规又安全。 面对这类躺着赚钱的投资方式,心动吗?实际上,网络炒汇是利用互联网平台来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以高收益低风险作为吸引,引诱投资者进行频繁下单交易。投资者参与网络炒汇,不仅会造成投资者资金亏损,同时投资者这一行为也是违法的。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外汇保证金交易属于金融业务,应在经营所在地持牌经营。目前,我国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网络炒汇业务。开展/参与网络炒汇交易、为网络炒汇做广告、为网络炒汇平台提供资金结算都属于违法行为,外汇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大信息共享,加大统筹协调,内部协作,形成对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的监管合力及高压态势。 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网络炒汇业务 实际上,早在1994年,证监会、外汇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165号文”)中就明确指出,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网络炒汇市场鱼龙混杂,一类是境内主体在境内建立网站,面向境内个人进行网络炒汇的虚假宣传、推介、非法展业、交易或虚构背景交易;另一类是境外机构通过境内代理方式,或者在境内设立网站,或者在境外设置服务器但实际上是面向中国境内的个人进行宣传、推荐网络炒汇。根据金融业务相关规定,需要持牌经营,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参与交易的单位网络炒汇业务或个人,权益不受法律法规保护。 监管部门一直反复强调:开展金融业务需要持牌。外汇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在清华五道口的一次演讲中提到,“无论境内外机构,在我国开展金融活动必须持牌经营,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如果企业拿了外国的牌照,没有在我国拿牌照就给我国消费者投资者跨境提供金融服务,这是无照驾驶,是对一个国家金融国境的侵犯,是对一个国家金融主权的侵犯,是非法金融活动。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必须严查、重罚在我境内的无照驾驶行为,外汇管理部门也将严惩涉及的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为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提供服务 三家公司合计被罚超千万 记者了解到,外汇局对网络炒汇平台加大了查处和打击力度,近期已处罚一批与非法炒汇活动有关主体,包括深圳市信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克商务”)、上海澳喜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喜万”)、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付电子”)。具体来看: 1、信克商务 2016年7月至2019年2月,深圳市信克商务为境外股东运营的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提供服务,包括为交易平台申请境内ICP备案,注册营销QQ等,帮助其招揽境内投资者进行外汇按金交易。在此期间,信克商务以服务费、公司运营费等形式,收取境外汇入外汇。2019年3月29日,外汇局对深圳市信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18万元。 2、澳喜万 稀万ACY宣传是一家受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监管的金融科技公司,并未持有在中国开展相应金融业务的牌照,而是与上海澳喜万开展业务合作。中国投资者可以登录ACY网站(网站备案主体为上海澳喜万),通过ACY网站从事外汇、黄金等金融业务,为给ACY提供服务,澳喜万于2016年10月申请微信公众号:ACY稀万,2017年12注册备案ACY网站https://acy.com网站,用于发布涉及网络炒汇的分析文章、视频录制等。截至2018年10月31日,上海澳喜万共收到ACY汇款5笔,合计47万美元的管理咨询服务费。2019年4月26日,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2万元。 3、智付电子 2018年,外汇局对智付电子接入明显为非法黄金、炒汇类互联网交易平台的商户,为其提供支付服务,通过虚构货物贸易,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等违规行为,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1591万元。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截至目前,境内监管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在我国,非法业务的宣传推广也是违法的。孙天琦表示,“我国并未批准过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在我国境内无照驾驶的金融服务提供商,以各种方式投放的广告都是非法的。”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参与网络炒汇交易是违法的,推广网络炒汇或为明显是网络炒汇平台的商户提供资金结算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汇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相关商户出借账户或出借主体资格,为相关网络炒汇平台办理资金转移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明知道其是非法从事网络炒汇的平台的情况下,还提供服务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马甲越来越漂亮 几招识别非法网络炒汇平台骗局 2018年9月14日,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就非法网络炒汇这一问题,在官网发布了《防范外汇按金风险谨防财产损失》的提示。提示再次强调,“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在严监管下,非法网络炒汇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仍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防止反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和过去相比,从事非法网络炒汇的平台的马甲越来越漂亮,网站设置精美,给人感觉很正规。同时,以打“擦边球”的方式行走在法律边缘,自称获得一些奖项荣誉或在境外持有牌照,给人持牌经营的假象。此外,部分平台通过在微信、网站做广告,以此来推广业务。 “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外汇局相关负责人提示投资人,开展金融业务需要持牌,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最重要的是,不要被广告宣传的高杠杆、高收益迷惑,天上不会掉馅饼。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非法网络炒汇,除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公安部门也高度重视,将加大信息共享和统筹协调力度,协同行动,形成对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的监管合力及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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