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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修改民事证据制度中的几个问题来源:湖南金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8/4 10:28:29 点击数:1783内容提要: 6月11日下午,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系列讲座(四)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顺利举行。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浩以“修订民事证据制度的几个问题”为题作了精彩报告。本次讲座由我院肖建国教授主持,日本立命馆大学法学部教授、国际诉讼法学会副理事长出口雅久出席了本次活动。 李浩教授的讲座从举证责任分配、已决事实和修订证据制度应当关注细节三个方面展开。首先,谈到举证责任分配时,李浩教授指出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本质是实体法问题,因此不能仅指望通过修订民事诉讼法解决,而是应结合民事实体法的完善共同解决。李浩教授还提出,可以利用罗森贝克的规范说分配举证责任。 其次,关于已决事实问题,李浩教授指出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并未规定,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原苏联、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关于已决事实的规定来构建条款。 最后,李浩教授从修订证据制度应当关注细节方面,说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相比国外民事诉讼法条文数量太少、规定过于简单,尤其是关于证据的条文仅有12条,这就导致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鉴定证据、排除非法证据等具体问题的操作缺乏清晰的法律依据,并由此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统一。 自由提问环节由肖建国教授主持,法学院学生、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纷纷发言提问,从理论到实务向李浩教授请教了有关“证明责任双重含义”以及“尘肺病的证明责任分配”等民事证据方面的问题,李浩教授进行了精彩深入的剖析。 讲座最后,同学们对李浩教授提供的这场学术讲座报以了热烈的掌声,并期待着李浩教授的再次到访。 文章录入:zlj 责任编辑:z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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